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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旅游学院2021级大一新生寝室(四川旅游学院2021招生章程)

一、四川旅游学院2021招生章程


四川旅游学院2021级大一新生寝室


四川旅游学院招生章程

为进一步扩大四川旅游学院的教学规模,提高学校的教育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年我校计划面向全国招收本科新生共计人。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生的专业有:旅游管理、市场营销、会计、财务管理、法学、人力资源管理、西班牙语、英语等。招生计划为人。

二、招生范围

本次招生范围包括全国各地(不包括港澳台地区)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和成人高校招生人员。

三、招生条件

1.身体健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要求。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综合素质。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学习态度和学习能力。

4.符合我校的招生要求,持有高中毕业证或成人高校招生人员所需的相关证书。

四、报名与考试

1.报名时间:年7月1日至7月31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生采用线上报名方式,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络报名。考生可以通过我校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

3.考试内容: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学习能力,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和综合素质。

4.考试时间:年8月20日至8月22日。

五、录取办法

1.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我校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录取名单。

2.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年9月10日左右,公示期间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联系学校招生办公室。

3.录取人员需遵守我校的招生规定,按时报到注册,并履行学生义务。

以上为四川旅游学院招生章程的主要内容,如有变动,我校将及时公布。希望广大有志青年积极报考,为实现自己的人生梦想,贡献自己的力量!

二、四川旅游学院2021年全日制普通类本专科招生章程

为保证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一条学校全称:四川旅游学院,英文译名:Sichuan Tourism University。

学校国标代码:11552。

办学类型:四川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学制:学校实行弹性修学年限,本科生(含对口本科班)为3-6学年,专科生(含对口专科班)为2-5年。

毕业证书:我校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四川旅游学院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条办学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红岭路459号,邮政编码:610100。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学校成立由校长、主管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和校友代表为成员的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四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招生与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发展规划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社会人才需求、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为准。

第七条学校可预留招生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数及其使用原则等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第五章录取原则和办法

第八条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要求,以考生成绩和填报的志愿为主要依据,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九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提档比例原则控制在招生计划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条学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国家政策性加分或降分后形成的投档成绩。

第十一条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学校在专业安排时,不设专业级差,按“分数清”的方式安排专业,即以投档分数优先方式、结合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若计划未完成则按照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在同一批次线上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计划,则将剩余计划撤回。

3.对于试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计划投放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按照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选考科目和录取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艺术与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1.成绩认定:我校认可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

2.填报我校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在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控制分数线后:

休闲体育(本科)要求四川省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省控线上20分(含20分),进档考生按专业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尔夫球运动与管理(专科)要求四川省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省控线上50分(含50分),进档考生按专业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以上两个专业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按各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投档方式,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其余艺术、体育类专业四川省考生在进档后按专业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按各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投档方式,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若计划未完成则按照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在同一批次线上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计划,则将剩余计划撤回。

第十三条外语类专业限招英语或本专业语种;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各专业开设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慎重。

第十四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矫正视力(戴上眼镜)达到4.8(含4.8)以上的考生均可报考烹饪和食品类专业。

第十五条录取与入学:

1.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我校招生就业处向考生发放由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

2.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新生未经同意逾期14天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3.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考生须诚实守信,凡复查不合格的,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六条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在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公布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校前可在当地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入校后,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兵役资助、优秀学生奖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企业奖助学金、五味缘爱心银行无息借款等资助项目。

第七章招生咨询及录取信息查询

第十八条招生联系方式:

电话:028-84825999、84825070

学校网址: http://www.sctu.edu.cn/

招生信息网址: http://www.sctu.edu.cn/zs/

第十九条录取结果可访问我校招生信息网的新生录取查询系统或通过当地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办法进行查询。

第八章其他

第二十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我校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学校未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学校纪委办公室反映情况和投诉。

投诉电话:028-84825803、84825007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四川旅游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三、四川旅游学院2021分数线


四川旅游学院2021级大一新生寝室


例如吉林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32

四川旅游学院(Sichuan Tourism University)是四川省本科院校整体转型发展改革试点高校、中国烹饪协会副会长单位、世界中餐业联合会副理事长单位、“海外惠侨工程——中餐繁荣基地”,入选全国100所应用型本科产教融合发展工程项目建设高校、四川2011计划。学校前身是始建于1985年5月的四川烹饪高等专科学校,原为商业部部属院校;1998年,因高校体制改革,划转四川省人民政府主管;201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由四川烹饪高等专科学校与四川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合并筹建四川旅游学院;2013年4月,教育部正式批准建立四川旅游学院。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四川旅游学院2021级大一新生寝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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