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度假区梧桐山(深圳盐田区旅游景点)
一、深圳经济特区梧桐山风景名胜区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深圳梧桐山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风景区)的管理,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风景区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适用本条例。在风景区范围内居住及从事生产经营、开发建设、旅游、宗教、文化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风景区实行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促进生态文明。
风景区的开发、建设应当符合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第四条风景区管理机构负责风景区的监督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实施与风景区有关的法律、法规;
(二)参与编制风景区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建设、管理和维护风景区的基础配套设施;
(四)保护风景名胜资源及风景区生态环境;
(五)负责风景区护林防火、环境卫生、游览服务等管理工作;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在风景区内实施相关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单位和个人对风景区内的违法行为有权举报,查证属实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六条规划编制机构应当及时组织编制风景区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风景区的总体规划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后,按照规定程序上报审批。
风景区规划在编制过程中,应当依法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风景区规划经批准后,应当向社会公布,单位和个人可以查阅,并对其实施情况予以监督。第七条经批准的风景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不得擅自修改。确需对风景区的范围、性质、保护目标、生态资源保护措施、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开发利用强度以及功能结构、空间布局、游客容量进行修改的,应当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对其他内容进行修改的,应当报原审批机关备案。
修改的规划上报审批或者备案前,应当公示三十日。
因修改规划给利害关系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第八条禁止在风景区内开发建设度假区、开发区、宾馆、招待所、医院、工矿企业、仓库、货场、射击场、住宅以及与风景区资源保护管理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
本条例实施前既有的建筑物、构筑物,未经审批不得进行扩建、改建或者改变用途;不符合规划的,应当依法拆除。第九条梧桐山山体海拔六百五十米以上的区域禁止建设任何建筑物、构筑物。但护林防火设施及已经规划的景观建筑物除外。第十条风景区内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风景区规划。
单位和个人在风景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有关部门在作出批准决定前应当征得风景区管理机构的同意。第十一条风景区内的建设项目应当体现有利于保护和管理风景区的要求,并与景观相协调,不得污染环境、妨碍游览。
在风景区内进行建设活动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污染防治、水土保持和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按照方案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周围景物、水体、植被、野生动物资源和地形地貌。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清理现场、恢复植被。第三章保护与管理第十二条风景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保障和应急制度。完善安全游览设施。危险区域或者风景区管理机构设置的禁入区域,应当设置警示标志或者封闭。
风景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和火情火险监控,完善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第十三条风景区管理机构应当对风景区内的文物古迹、重要景观、古树名木、珍稀动植物等资源进行调查登记,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护。第十四条风景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风景区档案制度。对风景区的历史沿革、建设管理活动等有关资料,整理归档,妥善保存。第十五条风景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风景区管理信息系统,对风景区规划实施、资源保护、治安管理、森林火灾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测。第十六条风景区管理机构应当沿划定的风景区范围设立界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或者损坏。
风景区边界外侧水平距离五十米范围内为保护控制带。保护控制带内的建筑物应当与风景区景观相协调,禁止新建四十米以上的建筑物。
二、深圳盐田区旅游景点
深圳盐田区旅游景点有以下:东部华侨城旅游度假区、梧桐山风景名胜区、大梅沙海滨公园、大华兴寺、东部华侨城大峡谷乐园。
1、东部华侨城旅游度假区
深圳市东部华侨城旅游度假区位于中国深圳大梅沙,由华侨城集团精心打造,是集休闲度假、观光旅游、户外运动、科普教育等主题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深圳东部华侨城打造了包含生态景区、主题酒店、健康水疗、郊野球场、大型演艺等内容的一系列生态旅游精品。
2、梧桐山风景名胜区
梧桐山风景名胜区位于广东省深圳经济特区东部,横跨罗湖和盐田、龙岗三区,包括东湖公园、仙湖植物园和沙头角林场,总面积共31.82平方公里,是国内罕有的位于市区、以滨海山地和自然植被为景观主体的自然风景名胜区。风景区是以滨海、山地和自然植被为景观主体的城市郊野型自然风景区。
3、大梅沙海滨公园
大梅沙海滨公园建立于1999年6月18日,位于深圳特区的东部、风光旖旎的大鹏湾畔,是广东省5A级旅游景区。大梅沙海滨公园拥有独特的山海景观资源、拥有深圳较长的海滩,海水清澈,沙滩广阔,沙质细软。大梅沙海滨公园共分游泳区、运动区、休闲区、娱乐区、烧烤场;有滑水索道、摩托艇、沙滩车、水上降落伞、沙滩排球、沙滩足球等众多游乐项目。
4、大华兴寺
大华兴寺处于三洲田之地。三洲田,得名来源于佛教经典,取自观音菩萨护法韦陀镇守东圣神洲,西牛贺洲,南瞻部洲三大洲之意,三洲田有一座山头,传说每年立春至清明期间,观音菩萨都会降临此山,闭关修行,故取名观音山,观音山状如莲心,被四面山水簇拥,后人为恭敬菩萨,修铸了一座四面观音金像,得名观音坐莲。
5、东部华侨城大峡谷乐园
东部华侨城大峡谷乐园,又叫大侠谷生态乐园,位于深圳东部华侨城,俯瞰深圳东部黄金海岸线,集山地郊野公园和都市主题公园于一体,体现生态动感旅游文化,实现了自然景观、生态理念与娱乐体验、科普教育的创新结合,华侨城大峡谷乐园主要包括水公园、海菲德小镇、峡湾森林、生态峡谷、云海高地等五大主题区。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东部华侨城大峡谷乐园百度百科-大梅沙
三、漳浦海边旅游景点推荐
漳浦海边旅游景点推荐
1.梧桐山海滩
梧桐山海滩位于漳浦县城西南约20公里的梧桐山风景区内。这里有柔软的海滩、清澈的海水,可以让游客享受阳光海滩、沙滩嬉戏、海水浴等多种海滨活动。旁边的梧桐山具有悠久的历史文化底蕴,游客可以在观赏美景的同时,了解一下这里的文化背景。
2.白岩湖海滩
白岩湖海滩位于漳浦县东南部,距离县城约40公里。这里环境清幽,被云山环绕,风景壮美。游客在这里可以欣赏到海洋和湖泊自然景观的完美结合。同时,白岩湖海滩也是个海钓胜地,每年都吸引了大量的海钓爱好者前来垂钓。
3.莆田渔村
莆田渔村位于漳浦县南部,距离县城约60公里。这里有着独特的渔村风情和浓郁的海洋文化气息。游客可以在这里品尝到新鲜的海鲜美食,感受到纯朴的农村生活,还可以体验海上垂钓、海上拓展等多种海洋活动。
4.海印公园
海印公园位于漳浦县城西北部,是漳浦县唯一的城市海滨公园。这里景色优美,周边有翰墨山海风景区、梧桐山风景区等,是游客休闲娱乐的好去处。此外,公园内还设有健身器材、儿童游乐设施等,适合全家一起出游。
5.垦利半岛
垦利半岛位于漳浦县南部,距离县城约80公里。这里有无垠的原始森林、神秘的碧波湖、浩瀚的大海,是旅游度假的好去处。从这里可以俯瞰整个垦利半岛的美景,远眺大海和对岸的山峦。同时,这里还是拓展训练、休闲娱乐的好去处。
6.思明山庄海滩
思明山庄海滩位于漳浦县城南约2公里,距离莆田市区也较近。这里有柔软洁白的沙滩和漫长宽敞的海岸线,是全国十大性价比最高海滩之一。这里还有休闲度假区、海洋温泉、游乐公园和高档酒店,游客除了享受沙滩海水,还能感受到奢华度假的感觉。
7.小岛海滩
小岛海滩位于漳浦县海岸线上,小岛上有一座神秘的庙宇,名为玄女庙。这里没有人工开发过,自然景观极为优美,是摄影爱好者和亲近自然的游客的好去处。
8.海上渔村国际度假村
海上渔村国际度假村位于漳浦县东南部,距离莆田市区约60公里。这里是一个集海滨度假、渔村文化、休闲娱乐等为一体的综合度假村。游客可以在这里享受到海上渔村的特色文化,品尝到新鲜的海鲜美食,同时还可以尽情体验水上活动、垂钓和游园等多种休闲娱乐项目。
以上就是漳浦海边旅游景点的推荐。希望这个小小的指南能够为您的旅行增添一点点美好和惊喜。
OK,关于旅游度假区梧桐山和深圳盐田区旅游景点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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